2018-09-30

飞机出行要加钱了 10月5日起多家航空公司上调或恢复燃油附加费

编辑:杨静涛
导 语

自2018年10月5日零点(出票日期)起,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由10元/人上涨至20元/人,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由每位旅客10元/人上涨至30元/人。

  浙江在线9月30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杨静涛)昨天,祥鹏航空、奥凯航空等航空公司对外宣布,自2018年10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燃油附加费。

  部分航空公司上调20或30元

  祥鹏航空、奥凯航空等公司宣布,自2018年10月5日零点(出票日期)起,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由10元/人上涨至20元/人,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由每位旅客10元/人上涨至30元/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婴儿继续免收的同时,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收取10元/人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据携程机票相关负责人表示,航空公司在通知中已注明,燃油附加费的收取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这意味着10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如果要变更至10月5日(含)以后,不用按新标准补交燃油附加费。

  上一次普遍上调燃油附加费是在今年6月5日。彼时,国航、东航、海航、上海航空、春秋航空、深圳航空、西部航空、奥凯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恢复收取已取消3年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10元/人。

  对此,携程旅行网表示,已收到相关航司关于调整燃油附加费的通知。不过,截至发稿,国内四大航尚未公开发布上调燃油附加费的信息。

  另据了解,香港民航处规定,航空公司可于11月起自行决定是否收取燃油附加费。国泰航空9月27日最早宣布,将于11月2日起重收燃油附加费。

  国泰航空网站显示,所有国泰及国泰港龙航空于11月2日或以后签发或重新签发的机票,将包含燃油附加费,长途来往香港及西南太平洋地区、北美、欧洲、中东及印度地区、非洲的航班,燃油附加费为652元,短途航班则收取146元。费用适用于所有票种,按每一个航段计算,并包含在国泰所有直销渠道的机票报价。

  另据了解,国泰航空也宣布将于今年11月2日起重新收取燃油附加费,这是该航空公司两年半以来首次收取燃油附加费。

  油价上涨推动燃油附加费上调

  燃油附加费是为了对冲燃油价格上涨带来的增量成本而征收的额外费用。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将收取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格,由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

  此次燃油附加费上调与近期燃油价格继续上涨有关。中宇资讯分析师张永浩表示,对于航空公司来讲,本次航空燃油附加费重征,将部分对冲受油价复苏导致的燃油成本压力,尤其在国庆黄金周长假期间客流量巨大的当口。但基于当前油价加速复苏的判断以及秋冬季节亚洲航煤市场的活跃程度,后期挂靠亚洲航煤价格的中国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存在上行潜力,或将继续触发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条件。

  (综合北京青年报、重庆商报、中国新闻网、每日经济新闻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