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隔16年恢复执行死刑 章莹颖案改判仍有希望

2019-07-26

美国时隔16年恢复执行死刑 章莹颖案改判仍有希望

编辑: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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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长巴尔当天宣布,联邦政府决定在16年后恢复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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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浙江在线7月26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王艺)今早,一则新闻刷屏各大热搜榜:据美国《国会山》报25日消息,美国司法部长巴尔当天宣布,联邦政府决定在16年后恢复执行死刑。美国死刑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自1988年以来,美国联邦政府只执行了三次死刑,最近一次是在2003年。

  报道称,司法部长巴尔日前指示美国联邦监狱管理局对五名涉嫌杀害儿童的死囚执行死刑。根据司法部的声明内容,死刑执行计划在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

  对于不了解美国司法系统的人来说,看到这则新闻后的第一想法是否是:过去16年间美国未对一人判死刑。然而事实却是:从1976年美国最高法院恢复死刑制度开始,43年间一共有1499名罪犯被执行,平均每年约35人。仅在2018年,就有42人被各类法院判处死刑,其中25人被执行了注射死刑。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错觉?那还得从美国复杂的司法系统说起。

  联邦和州立法院相互独立

  美国的法院分为两大系统,即联邦法院系统与州法院系统,这两个系统是平行没有从属关系的,两个系统都有自己的司法管辖范围以及独自的法院设立、法官就职规定。

  美国独立以前,13个英属殖民地就有自己成熟的法院系统,建国后,13个殖民地成为最初组成联邦的13个州,这13个州虽然联合起来组成了国家,但都希望尽量保持每个州的自主性,包括司法自主。在制定宪法时,各州代表对于是否需要设立联邦法院以及联邦法院是否应该取代州法院有很大的争议,最后达成妥协,即《宪法》赋予联邦司法系统有限的权力,同时州法院继续行使司法权。

  就这样,美国出现了两个互不统属的法院系统。需要指出的是,州法院系统包括了50个州,这50个州之间也是互相独立的,因此州法院系统比联邦法院更为复杂,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司法管辖、法官就职规定等。

  从司法管辖权看,州法院与联邦法院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一般情况下,联邦法院不审理涉及各州法律的案件,但是州法院却可以审理和裁决联邦法院拥有司法权的某些案件。因此,两套法院系统在某些方面拥有专属管辖权,而在其他方面则拥有共同管辖权。

  从案件审理看,联邦法院主要审理涉及《宪法》、外国、州与州之间的案件、以及违反联邦法律的刑事案件,此外破产、海事案件等也属于联邦法院管辖范围;州法院则主要负责审理本州的民事、刑事案件,以及婚姻、遗产继承等事项。

  因此,本文开头提到的“自1988年以来只执行了三次死刑”,仅仅只是针对在联邦法庭受审并被判死刑判决的罪犯。由于更多的暴力罪犯是在当地的州立法院审理并执行,所以并未统计在内。

  章莹颖案改判仍有希望

  此新闻一出,让人很难不联想到前不久刚刚宣判的章莹颖一案。残忍杀害章莹颖的克里斯滕森最终被判处终身监禁,这个令多数国人失望的判决还有改判的希望吗?

  前文提到,需要判一个人死刑,首先审判该案件的法庭所在的管辖区需要支持死刑判决。然而,罪犯所在的伊利诺伊州是美国废除死刑的22个州之一。因此,假如是伊利诺伊州法院审理该案,那么该案绝不可能以死刑起诉。

  克里斯滕森的律师也曾提出,此案应由所在的伊利诺伊州法院管辖,联邦法院不具备管辖权,并就此要求废止联邦检察官的起诉。后被美国联邦地区主审法官沙迪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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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19年7月8日,美国伊利诺伊州皮奥里亚,章莹颖父母离开法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根据美国法律,容许联邦政府机关对于重大犯罪求处极刑。最终,美国皮奥里亚(Peoria)联邦法院审理了该案。联邦法院是可以判处罪犯死刑的,但是最终陪审团意见并未完全统一,克里斯滕森被判终身监禁且不得保释。

  由于美国法律和惯例以及终身监禁在美国是除了死刑之外惩罚力度非常大的惩罚这一事实,公诉人提起上诉的难度是很大的。终身监禁不得保释的判决出来,一般就到此为止了。但是如果罪犯接下来仍然拒绝交代遗体信息,那章莹颖家属完全可以抓住他是否在真正意义上认罪这一点进行申诉,敦促公诉人提出上诉。

  虽然改判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是会使罪犯妄图以提供遗体信息为减刑筹码的打算落空,尽可能地减少对章莹颖家属的精神伤害。

  死刑存废之争困扰美国

  在美国,废除死刑声音一直不绝于耳。支持死刑的人的重要主张是其对于凶杀犯罪有较大的威慑力。然而,就数据而言,执行死刑最多的州凶杀率反而最高。数据显示,美国执行死刑的数量南部州远远多于其他地区。

  然而,执行死刑最多的南部州,2017年凶杀率高达每10万人6.4起,远超东北部各州的每十万人3.5起。正因如此,在2009年一份针对全美刑事法学者的调研中,88%的受访者明确表示死刑无助于降低凶杀率。

  另外,居高不下的死刑犯执行成本也困扰着各州政府。俄克拉荷马州死刑复核委员会2017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俄克拉荷马州的死刑案件平均成本比非死刑案件高3.2倍。

  美国康萨斯州司法委员会2014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该州死刑案件的平均辩护成本高达每件40万美金。

  另据一份2011年发布的研究显示,从1978年起,加利福尼亚州司法系统花费在死刑案件上的成本高达40亿美金。

  在一份2009年针对美国警察的调研中,相当部分受访者认为死刑判决并没有实质地减少暴力犯罪。相反,死刑是对纳税人税金的最大浪费。

  可以预见,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死刑的存废之争仍然会成为美国社会的重要话题之一。

  (综合中国新闻网、环球网、江苏电视台、新华网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