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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长城有法可依,还须执法到位
2020年04月08日 05:22:33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项向荣

  据央广网报道,为严厉惩戒破坏文物的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关于对破坏八达岭长城景区文物行为的惩戒办法》自4月6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惩戒办法》,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对刻划、故意损坏等七类破坏文物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于破坏文物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文明旅游行为,还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限制购票参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将定期对社会公布。

  一些游客在长城上刻字的不良行为由来已久。3月28日,八达岭长城恢复开放的第一天,就有人在墙体上刻字了。甚至在4月6日《惩戒办法》正式实施的当日,工作人员还当场查获两名男子在一块城砖上刻上“四川”二字。

  八达岭景区依据《惩戒办法》第六条规定,将刻划男子及同行掩护人列入了景区“黑名单”,限制其购票参观资格,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法人员李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有网友提出疑问,为什么不照《惩戒办法》说的按“构成刑事犯罪”处理?

  网友的强烈情绪可以理解,因为长城是人类历史上宏伟壮丽的建筑奇迹和无与伦比的文化景观,也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但毕竟“构成刑事犯罪”必须满足刑法规定的几个要件,缺一不可,此事是否构成犯罪或许让刑法专家来探讨更好。若构成犯罪条件,希望能执法到位。

  还是来看看长城的现状。它并不乐观,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董耀会说,“如今长城上密密麻麻的刻字,想要修复难比登天。如果把它磨掉,长城砖就被破坏了;如果抹上一层盖住,长城整个风貌就被破坏了。”

  从前几年的情况来看,仅仅依靠“旅游黑名单”压制不住这种破坏行为。早在2015年,国家旅游局就公布施行《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损毁、破坏文物的游客应当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即“游客黑名单”。2017年,八达岭长城特区办事处推出了黑名单制度,一旦发现游客刻字,会将其纳入区旅游委不文明游客黑名单。然而,类似事件还是屡禁不止,说明这样的处理起不了多大的震慑作用。

  这次,有关方面照新出台的《惩戒办法》,对违法人员加大了处罚力度,相信对一些素质不高的人能起到震慑作用。

  从网民的评论来看,大多数支持对此类损害文物的行为作出严厉处罚。现在既然有法可依了,相关部门大可放心进行依法处理。

标签:长城;保护;法律 责任编辑:徐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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