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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岂能成钉子户
2020年10月17日 14:02:52 来源:东方网 杨玉龙

  10月13日是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制定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服务规范》实施满1个月。但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当前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扰”人问题并未明显改善,部分厂商未按规范执行,有的厂商整改“走过场”,还有品牌通过系统升级新增开机广告。(10月16日新华社)

  据了解,《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服务规范》对困扰广大消费者多时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进行了限制,其中包括明确要求厂商在销售时必须告知消费者开机广告的服务内容、开机广告不能超过30秒且要有明确的关闭提示信息等内容。很显然,通过媒体记者调查,“规范虽来,广告未走”还比较常见,这无疑让“规范”效力大打折扣。

  具体来看,广告仍多且无法关闭,旧机升级增广告,关闭开机广告麻烦多,销售环节存在隐瞒或误导等等。这些不单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与侵害,更是对行业发展的设障拦阻。比如,有的品牌官方页面上有开机广告提示,但大多字体很小、位置隐蔽,且多未按规范要求标注广告时长、能否关闭或跳过等信息。这样的小聪明是在坑人更未尝不是在坑己。

  尽管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业务对企业利润影响巨大,但是若企业只看重自身利益却忽视消费者权益,除去饱受诟病外,对自身口碑及发展也难言有利。正如媒体所言,想要电视“价格公道没广告”相关规范应“长出牙齿”。确实如此,毕竟,《规范》虽初衷不错,但作为“团体标准,属于行业内的规范”,不能约束该团体外的未签署单位。对此不能忽视。

  遏制智能电视开机广告,让消费者权益更有保障,强化依法治理是核心之举。开机广告已经明显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如此,就不能能仅寄希望企业良心发现,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当主动出击,正如此前有专家表示,应由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要依靠法律,严格执行法律条款;另一方面消保委也应做好消费者维权的坚强后盾。

  同时,就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出台强制性规范,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直接执法依据,更有力地约束规范相关企业行为,这也值得尝试。当然,对行业监管再严厉、再完备,也需要行业自身加强依法诚信经营自律。从根本上来讲,祛除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并非是老大难,关键是企业能够尊重消费者权益,而不能“吃相太难看”。

  另外,消费者也应善于维权。比如,据律师介绍,对企业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推“开机广告”的行为,消费者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中国消费者协会也可考虑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显著增加企业违法成本。事实上,消费者对不法侵权行为勇于说“不”并积极维权,同样会倒逼企业审视自身行为,对涉嫌违法之举进行纠偏改过。

标签: 责任编辑: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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