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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国家安全,人人都该是“主角”
2021年04月16日 09:29:20 来源:东方网 作者 刘天放

  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事关国家利益,也事关每个人的福祉。近年来,在各方的不懈努力下,人们对国家安全越来越重视,对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了更深刻认识,也使国家安全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国家安全离不开法律的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都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和依据。各执法机关都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而作为公民,个人也可以在国家安全中发挥积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对公民维护国家安全拥有的义务和权利,就包括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以及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等多项内容。

  可见,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也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国家安全的真正实现,有赖于人人参与、人人有为。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就在我们身边,包括国民安全、领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等多个方面。

  遗憾的是,还是有泄露国家机密、威胁国家安全的案件偶发。对此,不仅要在国家安全教育日,高度重视国家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平时也该如此,以使更多人都能熟知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规定。由此,面对国家安全,人人该是“主角”,确保国家安全,靠的是国家法律的强制力,以及人人对此的贡献,如此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繁荣昌盛。

标签:国家安全;维护;公民;军事机关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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