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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物安全法》筑牢国家生物安全新防线
2021年04月16日 09:58:23 来源:东方网 作者 刘天放

  发现传染病、动植物疫病时该如何做?《物安全法》于4月15日起施行,这是生物安全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将起到一个里程碑的作用,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生物安全关乎人民生命健康、民生福祉、国家长治久安,还关乎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是党和国家的核心利益。该法在生物安全领域形成国家生物安全战略、法律、政策“三位一体”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强化了防控重大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的法律制度,集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立法原则,以更好服务于国家发展、人民幸福、人类文明进步。

  该法明确建立了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强化了相应执法检查和法律责任,这是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的根本保障。值得一提的是,该法全链条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四梁八柱”,对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基本制度进行了完善,对于有效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该法还明确了执法机关开展执法检查的权限和被检查单位的配合义务,如有违法行为发生,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可以说,该法确立了以生物安全法为核心,由生物安全相关各领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体系等组成的层次分明的生物安全防控体系,无疑是今后我国维护生物安全的基本法律遵循。

  而在备受关注的个体层面,需要引起所有人对生物安全的足够重视,引导民众全面认识生物安全法规定的各项制度,杜绝片面认知。通过普法教育,重点消除对生物安全的种种误解,突出《生物安全法》的国家安全高度,提高群众的理解和利用能力,充分利用群众力量巩固生物安全防线,助力织密国家生物安全防护网。

  总之,以《生物安全法》筑牢国家生物安全新防线,意义重大。以国家安全为目标,构建科学完善高效的生物安全法治体系,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必将使我国的生物安全更得以保障。当然,既要强调该法对国家安全的高定位属性,也要加快该法走进每个人的意识和生活的步调,以使其尽快落地,彰显成效。

标签:生物安全;风险;法律责任;执法检查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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