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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殴打公交车司机法律不容
2021年06月08日 14:07:51 来源:东方网 作者 王恩奎

  2021年4月7日,犯罪嫌疑人梁某在金城江区城西客运站门前乘坐公交,因没有坐稳,公交车就启动引擎发车,梁某心生不满,随即对司机杨某进行辱骂,双方便开始争吵。随后在一名乘客的劝阻下,司机杨某被迫停下公交车。待事态缓和以后,公交车再次启动,梁某便拿起车内扫帚向司机杨某挥打,司机被迫再次停车。停车后,梁某不顾另一名乘客的劝阻,再次拿起扫帚将驾驶室的安全防护栏钢化玻璃打碎。

  犯罪嫌疑人梁某对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人员使用暴力,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的规定,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于近日依法对梁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必将为此付出代价,实是咎由自取。

  随意辱骂殴打司或者机拉拽方向盘后果很可怕很严重,车上几十号乘客,人命关天,一旦方向失控,后果不堪设想!不管是什么原因,你都不能把不良情绪用来对付正在驾驶的公交车司机,这不仅是你个人的问题,而是危害到公共安全。

  近年来相关乘客辱骂、拉拽公交司机方向盘,甚至殴打公交司机案件多次发生。报载,广州法院审理了数宗辱骂、殴打公交司机案件,肇事乘客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终换来的都是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在公交车这个移动的公共空间里,暴力一再上演,已经到了必须大力整治的时候了。女乘客因没有坐稳,公交车就启动引擎发车,梁某心生不满,你可以批评甚至投诉,但是辱骂殴打司机,甚至竟然将驾驶室的安全防护栏钢化玻璃打碎,不仅是故意毁坏公共财物,而且涉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法律的处罚是是咎由自取。这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也是一面镜子一记警钟,人们当引以为戒,前车之鉴后事之师,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我们必须牢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任何人对公交车行安全都应该保持敬畏,千万不能乱来!即便公交车已经是现代社会最寻常的交通工具,再日常化的存在也依然需要社会成员最郑重其事的对待,以及对公共交通工具最基本乘车规则的遵守和维护。不管什么理由或者情绪不好,随意辱骂殴打拉公交司或者机拽方向盘,都是对规矩的破坏,是无视法律,是规则意识的缺失。

  每个乘客都必须有规矩意识和安全意识,一言一行当有底线。“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规则意识是我们的行为准则,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国家,人人都需要有规则意识。用康德的话来说,人作为理性的存在,其尊严是与其遵守普遍法则的能力和意志相联系的。有了规则意识我们才不会乱来,才会对生命心生敬畏。都应树立规则意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千万别做这样的蠢事傻事。守规则,守住底线,文明乘车。唯有如此,才有广大乘客的安全。

标签:乘客;司机;辱骂;公共安全;殴打;方向盘;钢化玻璃;公共交通工具;犯罪嫌疑人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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