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时评 正文
隐匿的公摊面积该何去何从?
2022年03月12日 11:15:15 来源:中安在线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将其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购房者明明白白付费。

  商品房公摊面积即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近年来房价飙升,公众对公摊面积的抵制也越来越强烈。在法律层面上,我国目前对住宅的公摊面积没有上限要求,也没有明确要求出售者公示公摊面积。一些开发商在售房时不仅不会公示,甚至在合同中也不做说明,计算方式不公开透明,都是开发商的“一家之言”。很多公共事业费的收取如物业费、取暖费等都将公摊面积计算在内。业主不能享受公摊面积的合法收益,如楼道广告位出租等,物业也不会主动告知业主这些额外收入。

  上世纪的楼房一般只有6层,住房公摊率低于20%,而如今新建的小区多是高层,公摊率基本都在25%以上。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同时,城市里的土地有限,居民普遍住在高层住宅,这就导致了难以避免的面积共有问题,包括更厚的墙体、更多的电梯等等。但公摊率并非越低越好,太低的公摊率意味着楼内的公共面积狭小,可能也会影响居住的舒适度。

  公摊问题并非无解,取消不取消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它的最大问题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公众更看重的是计算方法和管理方式公开透明。在法律上完善相关的政策,给开发商戴上“紧箍咒”。将公摊面积规则标准统一,强制开发商售卖房屋时,对公摊面积的真实信息予以透明公开告知,消除信息不对称问题,并且减少不合理收费项目,防止小区所有房子的公摊面积加起来,还超过这个小区的实际公摊面积。

  在日常使用时也要确保公摊面积产生的收益能够真实地摊给所有业主,阻止侵占居民公共空间的事情发生。相关职能部门更要将监督挺在前头,不断优化开发商的准入规则。只有将当下这个规则规范好、执行好,才能让化解业主和开发商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让百姓在住房问题上获得更多的幸福感。


标签:公摊面积;商品房 责任编辑:徐茜茜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9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隐匿的公摊面积该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