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时评 正文
以法治之剑捍卫英烈荣光
2022年04月12日 09:24:23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方立华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推动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更加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此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也印发《关于依法惩治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违法犯罪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英烈名誉、荣誉保护范围和办案标准。

  今年清明节前夕,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罗昌平涉嫌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罗昌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这些都彰显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以法治之剑捍卫英烈荣光的坚定决心。

  “为什么战旗美如画?英雄的鲜血染红了它。为什么大地春常在?英雄的生命开鲜花。”千万英烈用生命夯成共和国大厦的坚实基座,无数英魂用信仰铸就中华民族的精神丰碑。革命战争年代,2000万烈士为民族独立献出宝贵生命,有名可考的仅196万余人。无数的无名英雄他们的名字或许无人知晓,但他们那一股子忠诚担当、英勇无惧的英雄精神一脉相承。正是有无数像他们那样的英雄的无私守护、在危难之际的挺身而出,才换来我们今天的岁月静好。

  对英烈的缅怀,体现一个时代的温度。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戏说”“解构”“还原历史”的幌子,明里暗里嘲讽抹黑英烈,言论极具迷惑性、煽动性。对这种试图歪曲历史真相、瓦解民族精神的败德行为、违法行径,必须旗帜鲜明反对、毫不手软打击。

  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于侮辱诋毁英烈的行为,我们拥有了更为有力的法律惩戒依据。《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要求,“全社会都应当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纳入犯罪,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为捍卫英烈名誉、荣誉提供了法律武器。近年来,“辣笔小球”等网络大V或普通网民因侮辱英烈言论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为广大网民正确对待英烈提供了法律准绳。

  不可否认,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更加多元。但是,侮辱诋毁英烈的行为,不管发生在现实生活还是网络空间,都是违法的,也是违背良知和正义的。一些人享受着英烈守护的岁月静好,却仍以冷漠甚至戏谑心态口不择言,诋毁、贬低英雄烈士。这些案例和现实告诉我们,法律是维护秩序的根本,是道德的底线。我们需要用法律武器捍卫英烈名誉、荣誉,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形成震慑、以儆效尤。

  如何对待英烈,折射出社会的文明程度和法治水平,体现着民众的道德水准。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用法治之剑捍卫英烈荣光,在全社会营造纪念、缅怀、崇尚、学习英烈的浩然正气和浓厚氛围,才会有更多英雄挺身而出,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强大,我们的民族才会更有凝聚力。


标签:法治;英烈;捍卫 责任编辑:江小来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9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以法治之剑捍卫英烈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