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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丢狗被索千元:当厘清情与法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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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7 15:24:05 来源:潮新闻 评论员 王彬

图源:顶端新闻抖音号截图

  捡了东西要归还,这基本上是社会大多数人的共识,也是法律明确的要求,争议不大。但归还东西时,能不能要求失主给予一定的酬谢,酬谢可以要多少,很多人都没有概念,也缺乏对背后相应情与法界限的精准把握,此类事件也时常在社会上引发争议。

  近日,就发生了一起拾物索酬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在广东广州,一则网络视频显示,一名黑衣女子的狗丢失了两天,被蓝衣女子捡到,黑衣女子想拿出500元将其带回。蓝衣女子不愿,并索要1000元,才肯将狗归还。现场黑衣女子情绪激动起来,崩溃表示,自己是学生,“一个月生活费才1000块钱”。报警处理后,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回应,拾取遗失物品这种情况只能协商调解,协商不成只能走司法程序。

  要想搞清楚此事的是非对错,其实很简单。关键在于要厘清,这位蓝衣女子索要1000元的行为,到底合不合理?能不能经得起法律和道德的推敲和检验?这类事件,情与法的界限又在哪里?

  先来说法律,按照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拾得遗失物的,应当返还权利人,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一定费用,但前提是,这个费用必须是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不意味着拾得人可以任意向失主索要报酬。

  此事中,蓝衣女子索要的这1000元,恐怕很难与这里提到的“必要费用”,划上等号或者约等号,除非蓝衣女子能列出这两天保管狗狗所付出的“必要费用”能达到这个金额,或者说黑衣女子找狗时曾经说过悬赏千元的话,否则,如果真打官司,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这1000元索酬。

  以此前案例为例,一名司机行驶5公里将拾得的手机还给失主,并索要报酬、燃油费、经济损失费共计500元,最后法院只支持了燃油费的追偿,其他属于明显超出了必要范畴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从道德上讲,拾金不昧,是我们的传统美德,更是我们高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而此事中蓝衣女子,不仅要钱了,还直接要1000块,即使黑衣女子愿意给500块且已经到了崩溃哭泣的地步,蓝衣女子依然不依不饶,这场面这情景,有点“威胁式”索偿那味了,距离“拾金不昧”越来越远,距离“拾金而昧”却越来越近。这恐怕不合道德,也难言文明,在情理上很难站住脚。

  目前看,这位蓝衣女子的行为,法律关和道德关,可能都很难过得去。既然如此,还有人会好奇,那这位蓝衣女子索酬1000元的行为,属不属于敲诈勒索?按照法律规定,敲诈勒索要达到二千元至五千元才会立案,1000元显然不到立案标准。所以,此归根结底还是一个民事纠纷问题。

  明白此事“民事纠纷”的本质后,就知道民警介入后,为什么会说“这种事情只能双方协商调解”。民警也确实没有权利强制要求蓝衣女子归还宠物。对于民事纠纷,按照法律规定,民警不能立案,如果要管只能调解为主,如果强行介入,反而有介入经济纠纷之嫌。

  那此事到底如何解决才合乎法律与道德,才契合社会公共利益?答案其实也已明晰,就是走司法途径,失主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通过基层调解中心,来判断这1000元索酬中,到底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

  这类事件都当如此,通过一次次判决或者调解,让更多人知道:“拾金不昧”是倡导,“拾金索酬”有底线,“拾金而昧”莫为之,其中情与法的界限也就逐渐明晰,这样的话,是非可以更加明确,个体可以更加尚德,社会可以更加文明。

  可实际中,遇到这种事,很多失主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只能哑巴吃黄连,自认倒霉,结果就是助长社会不良风气。最后,也给所有遇到此类事件的朋友提个醒,关乎个人正当权益的事,关乎情理法理的事,还是该较真一下。你不较真、我不较真,文明如何进步,社会怎会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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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驰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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