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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经验帖”岂能成“生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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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8:50:59 来源:东方网·东方快评 杨玉龙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除健身、节食等减肥方法之外,有不少减肥博主推崇“吃吃喝喝生活化减脂方式”“跟着吃就能瘦”的“食疗减肥法”等。这类帖子往往都有着相似的剧情:博主在吃下相关产品后,后续即使大鱼大肉,第二天还是瘦了。而且会在帖子评论区中放置产品购买链接。(据2月5日《法治日报》)

  对于上述,有网友调侃:博主以记录减肥过程之名,行产品推销之实。例如,据报道显示,在各大平台搜索“减肥”等关键词时发现,还有不少帖子以检验、打假某种减肥产品为噱头吸引流量,而点开视频、帖子才发现是在推荐减肥药、减肥胶囊、减肥茶等。甚至一些减肥博主在帖子中直接鼓励通过药物减肥,把处方药炒成“减肥神药”。

  从法律层面来看,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禁止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不得在同一页面或者同时出现相关保健食品的购物链接等内容。也就不难发现,上述行为很可能属于违法广告行为。有的减肥博主以社交平台为基础,不标注广告,引诱消费者观看,看似中立实为商业营销。

  针对上述,亟待引起重视。相关平台须切实负起责任。据了解,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且广告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

  对于平台而言,理应负起监管审核责任,谨防减肥“经验帖”违法现象的存在。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当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如果广告的标题故意夸大或者虚构事实,以吸引点击,但实际上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或者标题故意设置悬念、误导消费者,那么可能违反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难逃责罚。所以,相关部门当强化对此类现象的监管,对涉嫌违法违规经营的加大依法惩治力度。

  博主应该恪守底线行事。有的减肥博主以社交平台为基础,以自身减肥经历、体验、好物分享等为内容,通过嵌入减肥药广告和电商链接,实现流量变现。还有的减肥博主在短视频中通过使用绝对化用语或者作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的形式来宣传减肥药。这样的做法,不仅不诚信,更有可能触犯法律。于博主,当依法而行,才是对自身及消费者负责。

  此外,从消费者角度来讲,应该增强防范意识。“食疗减肥”宣传,若涉及食品销售,应明确标明“广告”,并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消费者理当多加注意。而且,如果博主的行为给个人造成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方面的损害,并且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备因果关系,博主具备主观过错,那么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要用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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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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