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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经营主体换不来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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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7:57:50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朱浙萍

  近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了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在落实“市场主体倍增”计划过程中,存在严重造假现象,甚至有村支书名下注册了23家经营主体,却只有3家合作社是真实存在的。目前,阳高县委、县政府经初步核查,证实在工作中确实存在造假情况。

  近年来,市场经营主体的增长,被视为观察和评价一个地方营商环境和政绩的重要指标。明目张胆的造假,不仅换不来市场的真正繁荣,还可能导致后续经济决策的失误。但细思这件事,“市场主体倍增”沦为数据表演,板子并不能都打在基层干部身上。

  这位注册了23家经营主体的村干部,为何这样拼?据媒体报道,阳高县几乎每个月都有新增经营主体数量的考核,县里派给乡镇,乡镇分到村里,压力层层传导之下,村支书只能“拉人头”完成登记注册,实在拉不动了,就把多个经营主体都注册在自己名下。上级还要求经营主体不仅要有“数量”,还要有“质量”。于是大家又纷纷把原来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注销,升级为“合资公司”或“个人独资公司”,以体现“高质量发展”。有基层干部坦言:“每个月都要通报,完不成会挨批评。”

  正是通过“派任务、算考核、层层摊派”的三板斧,这个常住人口不足20万的小县,仅仅用4个月时间,就新增经营主体将近3000家。

  在这个过程中,基层干部虽然表现得很配合,但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其内心其实是反感无奈的。用一个基层干部的话说,“经营主体增长很多,数据上比较好看,但实际上对经济发展一点用也没有,也解决不了农民的实际困难”。

  报道播出后,阳高县回应称,该县在推进经营主体培育工作中落实不到位,重安排部署、轻管理指导,对一些干部误读曲解、执行偏差的问题,发现不及时、纠偏不够。

  或许还不只是“落实不到位” “误读曲解、执行偏差”的问题,也该反思一下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如果目标设置超出了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操作就很容易“跑偏”,衍生出强行摊派、统计造假等系列问题。

  重视经营主体的培育,本是件好事,但前提是,目标必须合理,方法必须正确。不切实际地乱派任务、乱下指标,体现的是一些干部扭曲的政绩观,以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欠缺。

  据媒体报道,不仅是阳高县,大同市其他县区的经营主体注册信息也出现一些异常。当前,各地高度重视推动经济稳定发展。虚增经营主体的事虽然发生在阳高县,但值得所有地方未雨绸缪、防范警惕。发展固然重要,但发展应该是实打实的发展。注水的发展,只能收获虚假的繁荣。到原形毕露的那一天,社会付出的代价将更大。

  上级部门在确定相关目标之前,也应做好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产业发展、市场繁荣的政策。特别是,应该认识到,让经营主体倍增,最终要依靠优良的营商环境。只有尊重市场规律,为经营主体提供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才能真正吸引投资者,让创新创业活力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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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泽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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