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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7年到现在的6年间,杭州警方在这些扒手中累计查出了100多个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他们中84.8%是青壮年,最小的才12岁。
杭州市如此大规模地对艾滋病毒携带者进行刑事强制措施,在全国尚属首次。
"得了艾滋病,警察就不敢抓了。"为了逃避警察的打击,来自广西鹿寨的扒手覃某甚至故意感染艾滋病。然而,艾滋病毒不是违法犯罪的"护身符"--11月24日,杭州西湖公安分局对抓获13名感染艾滋病毒的广西鹿寨籍扒窃团伙成员实施刑事拘留。
据了解,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违了法,警察往往就要犯难,看守所不接收,派出所留置又不能超过24小时。很多地方的警方都曾经遇到过类似的难题。杭州市如此大规模地对艾滋病毒携带者进行刑事强制措施,在全国尚属首次。
被警察围住时,小偷高喊"我有艾滋病"
11月15日晚上8点多,广西鹿寨人莫某在杭州文一路翠苑农贸市场扒窃时被110巡警抓获。令所有围观者吃惊的是,当他被警察围住的时候,他没有试图逃跑和反抗,而是大声叫喊"我是艾滋病人,不要抓我……"他企图以这句话作为挡箭牌逃脱惩罚。根据莫某的交代,警方当晚一共抓获了3个扒手,都是广西鹿寨人,他们都自称患有艾滋病。经医生检查,其中确实有2个艾滋病毒携带者。
事实上,西湖警方早就盯上了这个由广西鹿寨人组成的扒窃团伙,并已经通过侦查,初步摸清了该团伙的落脚点。扒窃团伙成员中出现艾滋病毒携带者,这一新情况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分局局长施金良要求对此案的侦破必须慎之又慎,不仅要保护全体刑警的人身安全,而且要将扒手全部抓捕归案,决不允许任何一个扒手漏网脱逃。
16日上午,杭州市卫生防疫站的专家专程赶来,给刑警们上了一堂关于艾滋病相关知识的紧急医学课。刑警随即被分成8个小组,配备防护用品,到各个窝点追捕扒手团伙,至17日中午,警方抓住了最后4名正在吸食毒品的团伙成员。被抓时,每个扒手都说自己是"艾滋病",经医生检查,26名团伙成员中的13人已经被确诊为艾滋病毒携带者,其中还有乙肝患者和肺结核患者。
对于这些无知的携带艾滋病毒的扒手,当地警方曾显得非常无奈。一个警官说"从某个角度看,警察与艾滋病扒手的故事更像是一个黑色幽默,我们每天跟这帮人打游击,抓进来,至多帮事主拿回物品,然后放人。"
为了感染艾滋病,他将同乡的血注射进自己的身体
28岁的王某是13名艾滋病毒感染者之一。他告诉记者,他们这些人全部是吸毒的。自己也记不清有多少次被警察抓,多少次被强制送进戒毒所。他们拿偷来的钱去吸毒,吸毒时都是一支针管大家轮着扎,结果是互相感染。
王某是2001年到杭州的,来杭州之前,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感染了艾滋病毒。后来因扒窃被警察抓住,才查出自己得了病。王某说,刚知道自己得艾滋病的时候,脑子里一片空白,觉得自己一辈子都完了。后来时间久了,也就不去想了,同伴都知道自己有艾滋病,但谁也不提,反正只有这么几年时间了,过得一天算一天。每天的生活就是吸毒、偷窃、被抓、戒毒、复吸……艾滋病反而成了对付警察和被窃者的借口了。
随着艾滋病疑犯集中关押,当地警方也将面临许多棘手的问题。由于这些疑犯不同于其他人,西湖警方采取了特殊的关押方式。据西湖公安分局看守所倪宏峰所长介绍,为了避免艾滋疑犯对看守民警带来的传染威胁,民警都配备了塑胶手套、专门的头盔和面具。在关押场所安装严密的监视设备,防止这些艾滋疑犯把刀片等危险物品带入。
和王某不同的是,另一名被确诊为艾滋病毒携带者的团伙成员覃某是自己故意染上艾滋病的。他曾经用吸毒用的注射器,把艾滋病同乡的血抽出来,注射进自己的身体。他说这么干,就是为了染上艾滋病。只因为听说得了艾滋病,警察就不敢抓他了。然而,更加荒唐的是,许多扒手在得知自己得了艾滋病后,并不恐慌,竟然普遍认为"吸毒可以让艾滋病人多活几年"。为此,他们又拿出偷来的钱财去吸毒。
其实早在1997年5月29日,西湖区公安分局就摧毁了一个特大吸贩毒盗窃团伙,抓获涉案人员50多名,其中有18人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于是,"艾滋病"这个词首次在警方案卷中出现。杭州方面为此包了一节火车车厢遣送他们回乡。然而,负责遣送的警察还未回到杭州,几个被遣送者就又已经在杭城露面。
从那时到现在的6年间,杭州警方在这些扒手中累计查出了100多个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他们中84.8%是青壮年,最小的才12岁。
艾滋病疑犯游荡社会已成治安大患
"不管事实上有没有携带艾滋病毒,他们在偷窃被发觉后都说自己有艾滋病,结果,吓得许多群众眼睁睁看着他们跑掉。"据了解,几乎每一个这次被刑拘的艾滋病毒携带者此前都曾经被公安机关抓住过,有几个还是派出所里的"熟客"。但由于无法对他们行使强制措施,每次公安机关都不得不将他们放掉。
这些携带艾滋病毒的扒手在社会游荡、行窃,严重危害了老百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据警方不完全统计,该团伙最早在1999年就来杭作案,大部分时间在杭州翠苑一带活动,作案至少数百起,今年1至10月,翠苑地区共发案500多起,发案数占西湖区的54.8%,其中大多数为扒窃案件。
此外,艾滋病毒携带者在社会游荡还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了隐患。据调查,这些人在杭州曾有过多次嫖娼行为,而他们在日常的生活中也经常和不知情的人发生接触,特别是当这些人在作案时如果被群众发现,就会采取吐唾沫、自残流血的方式恐吓群众,可能造成传染。
面对艾滋扒手的日益猖狂和群众要求加强整治的呼声,西湖公安分局开始考虑:能否通过实施集中关押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有关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其中第一条就是"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人。《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第二十条也规定:"患有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而应当限期在强制戒毒所外戒毒。"
"看守所不收、劳改场所不收、监狱不收,法律到他们这里就中断了。"
但是西湖警方对法律深入研究后发现,艾滋病属于慢性传染病,不同于《条例》中所说的急性传染病。加上这些扒手中许多人的作案事实(偷窃手机、钱包)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因此从法理上可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艾滋疑犯吃饭时都将使用一次性餐具,他们每天产出的生活垃圾、废水都经过专门消毒处理并进行填埋。
由于长期吸毒以及交叉感染,许多艾滋疑犯还身患乙肝、结核性肺炎等其他疾病,所以,集中关押时,警方将为这些艾滋疑犯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据介绍,这样收监一名艾滋犯人,医药费、检查费、看护费用等,一年起码要花10多万元。
为了避免爱滋疑犯对看守民警带来的传染威胁,民警都配备了塑胶手套、专门的头盔和面具。在关押场所安装严密的监视设备,防止这些艾滋疑犯把刀片等危险物品带入。
西湖刑侦大队王擎坤副大队长说,随着大规模集中关押的开始,一方面对艾滋病毒携带者违法犯罪的管理监控将得到加强,另一方面对警察的具体抓捕也是一个新的考验。"因为这些艾滋扒手一旦被抓,就可能受到刑事处罚,而不是像以前抓了就放,这样,许多艾滋疑犯面对警察时往往要极力反抗,很容易把艾滋传染给警察。所以,我们要求今后行动时,塑胶手套、警械都要配备齐全,更加注意自身防护。"
法律界人士认为,公安机关将艾滋病疑犯刑事拘留只是解决了一个阶段的问题。这些人的身份是双重的,他们首先是犯罪嫌疑人,其次又是需要救治的患者。但对这部分群体的消化机构到底应该以谁为主,卫生、公安还是司法?经费由谁出?专业场所、专业人员如何解决?另外,这些艾滋病疑犯即便被判了刑,还有刑满释放的一天,这些艾滋病归正人员如何安置、医护?这些都是具体而又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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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爱滋病疑犯集中关押,当地警方也将面临许多棘手的问题。由于这些疑犯不同于其他人,西湖警方采取了特殊的关押方式。
艾滋病的全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是一种由逆转录病毒引起的人体免疫防御系统方面的疫病。人体处于正常状态时,体内免疫系统对机体起着良好的"防御"作用,抵抗各种病原体的袭击。一但受艾滋病病毒感染之后,人体的这种良好防御系统便会受到破坏,防御功能减退,因而这时病原体及微生物得以乘机经血行及破损伤口长驱直入。此外,身体中一些不正常的细胞,例如癌细胞,也同样乘机迅速生长、大量繁殖起来,发展成各类癌瘤。一但艾滋病病毒侵害了人体,即造成T4淋巴细胞的破坏,使机体丧失了抵抗疾病的能力,病人容易患各种罕见的疾病。如:卡波氏肉瘤、卡氏肺囊虫肺炎等。艾滋病的传播途径类似乙型肝炎,尽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艾滋病的认识不断提高,但对艾滋病的恐惧却与日俱增。
艾滋病发源于非洲,1979年在海地青年中也有散发,后由移民带入美国。1982年正式将此病命名为"艾滋病"。以后不久,艾滋病迅速蔓延到了各大洲。几乎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幸免。截止到1999年底,全球累计艾滋病病毒感染和艾滋病病人4990万人,其中成人4510万,成人中有妇女2100万,15岁以下儿童有480万。1985年6月,由上海入境的一名美籍阿根廷青年男性游客因艾滋病住院,治愈无效,死于我国境内,这是出现在我国的首例艾滋病。艾滋病自1985年进入我国至今已有近万人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据有关部门推测,在今后几年内艾滋病发展趋势是:发达中国家是呈下降趋势,而发展中国家则呈急剧上升趋势。
中国艾滋病患者到底有多少?按《今日早报》报道,卫生部最新统计数字显示,1985年到2003年6月,累计报告艾滋病感染者数字是45029例,这是经过医疗检测核实的报告数,与实际人数相比只是冰山一角;根据哨点(设立于1995年)监测最新估计,中国已有85万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但多数专家认为,这个估计数字低于实际数字,因为在中国,农村地区的资料搜集很不充分,而且只涵盖五类人群:卖淫嫖娼者、吸毒者、性病患者、卡车司机和孕妇。
据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2001年发布的一份报告,中国已有100多万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到2010年,感染人数将达1000万人。这种局面的出现,将引发出一系列社会和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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