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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欠农民工工资的过程中,山东、陕西、宁夏等地的执法部门惩赖扶弱,积极为农民工清讨被拖欠的工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今天下午,农民工李少波从青岛市市北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孙显手中接过了自己被雇主拖欠了一年多的工资。
青岛市市北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孙显:这个钱全部执行回来了,一共是4775元,你把它点一下。
李少波:谢谢。 真没想到这个钱能拿到。
李少波是湖北省天门市人,去年三月,他和四位同乡为青岛市一装饰公司打工,五个月下来,公司老板答应他们的6000元工资却一直没有发下来。多次讨要无效后,今年7月李少波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雇主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无奈之下,李少波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自今年11月15日开始,青岛市各级法院就针对民工劳动报酬案广泛开展了“惩赖扶弱”的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
为加大追讨力度,西安市中级法院近日也推出10项新举措,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新措施规定,只要接到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诉讼状或者口头起诉,西安市各级法院都要简化所有程序、优先处理;受理“欠薪”案件从立案之日起到结案最迟不得超过30天。对有经济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的农民工,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和口头请求,经法院审查后,办理减、缓、免诉讼费等。
近日,在宁夏吴忠市,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挪用资金罪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承包人马洪江刑事拘留。
今年3月,宁夏吴忠市民居计划一期工程金花园住宅小区开工后,马洪江从工程项目经理吴志国处获得承包权。在施工过程中,马洪江共拖欠农民工工资14万余元。
另据反映,马洪江还有制作真假两份工资表的嫌疑。为此,当地公、检、法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介入此事,公安机关对马洪江刑事拘留并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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