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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外籍华人煽动颠覆我国的国家政权一审被判刑

www.zjol.com.cn  2003年12月31日 14:50:5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孙刚、蓝于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绑架一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判处孙刚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附加驱逐出境;判处蓝于鹏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附加驱逐出境;以绑架罪判处林延东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据了解,孙刚,男,现年四十四岁,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新西兰国籍;蓝于鹏,男,现年五十四岁,台湾省台南市人,美国国籍;林延东,男,现年四十二岁,辽宁省抚顺市人。法院经审理查明,孙刚、蓝于鹏受境外一敌对组织头目指使在中国境外预谋在北京市进行宣传煽动颠覆中国国家政权的活动。二00三年五月六日、七日,孙刚、蓝于鹏先后入境,为进行宣传煽动颠覆中国国家政权的活动准备了传单、油漆、钢锯、飞艇等作案工具,还冒用他人姓名租用北京市一居民区的一所民房作为活动地点。同年五月十四日,孙刚、蓝于鹏在其暂住的北京市某饭店被抓获,并当场查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一批传单,后又在其租用的民房中起获了作案工具。

  法庭经审理还查明,孙刚、蓝于鹏与境外敌对组织头目一同在中国境外预谋,欲通过暴力胁迫手段绑架湖南省某公司刘某某,勒索巨额赎金。为实施绑架,蓝于鹏准备了安眠药,孙刚于二00三年五月十日前往辽宁省抚顺市与林延东进行策划。林后又纠集他人,使用孙刚提供的资金购买了作案工具,并办理了潜逃境外的出国护照。

  在庭审中,孙刚、蓝于鹏、林延东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在法庭上,孙刚做了自我辩护,蓝于鹏、林延东及其辩护人也发表了辩护意见。新西兰和美国驻华使馆的官员旁听了庭审和宣判。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吴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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