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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解决2亿余元建设工程款和近3千万元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枣庄市建委今天上午召集全市主要项目单位现场办公,立下了偿还建筑民工工资“军令状”,20日前必须100%偿还2003年拖欠的工程款项。
“军令状”的具体内容是:今年1月20日前要将2003年施工的工程和正在施工工程应支付的劳务费100%兑现给建筑农民工,2003年以前形成的劳务费拖欠,要在三年内偿还完毕;对于施工企业或项目经理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经处理无结果后吊销施工企业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外地施工企业撤消其在枣庄备案资格,勒令其限期离开枣庄,拖欠工资从剩余工程款中预支。
据统计,截至本周,枣庄共拖欠工程款2亿2千万元,其中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7377万元,共拖欠民工工资2756万元,其中2003年拖欠595万元;经过一周来的集中清欠,目前已清欠拖欠工程款763万元、拖欠民工工资216·5万元。据了解,受理的最大一宗拖欠款项投诉案件,滕州市城郊建筑公司投诉滕州科圣大学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一案,经有关部门协调,已解决400万元工程款,其中200万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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