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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对16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宣判并执行死刑,其中对13名罪犯采取了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这16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分别涉及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等罪行。罪犯张建华于2003年2月2日,对鹿泉市山尹村乡山南张庄村呆傻幼女张某强奸并用石块砸其头部,致使其死亡;罪犯刘勤山与他人于2001年7月抢劫面包车、货车、现金、物品,并致死一人;罪犯石玉广于2003年4月因怀疑被害人叫其绰号,持刀致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罪犯李寒青2003年1月因对本村庞某怀恨在心,而迁怒庞某之子,杀害无辜,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犯章海中于2002年8月因琐事在争执中杀死被害人,并肢解尸体;罪犯王立斌伙同他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入户抢劫财物,并致伤他人,且私自购买枪支而持有,情节严重;罪犯李波、王建峰多次持刀抢劫他人,并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绑架他人,并杀害被绑架人,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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