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吉林频道1月17日电(王晓明 鲍盛华)
吉林省长春市民包玉光的房子刚刚住了两年多,就暴露出严重的质量问题,有时候能听见天棚顶上裂得“嘎巴嘎巴”响。包玉光说,买新房选准房地产公司更重要。
包玉光在1999年末花了7万多元从长春建工集团汇裕建筑有限公司买了套房子。可刚住了两年多
,包玉光发现房屋的天棚和墙皮都有不同程度的开裂。包玉光立刻到物业部门反映情况。物业部门态度很好,立刻派人前去调查、维修。没想到不修还好,一修问题更加严重。“他们就在墙表面再砌一层,让人表面上看不出来,但里边该裂不还是裂吗?”包玉光说,“那阵子有时候晚上睡觉能听见天棚裂得‘嘎巴嘎巴’响,有一次我刚要去厨房,天棚上一块厚厚的墙皮砸在我旁边,现在想起来都后怕。”
对此,长春建工集团一位姓柏的负责人说:“这种情况可能存在。现在建筑业里面的事情太复杂,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就像这汇裕建筑有限公司本身是建筑公司,不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所以他本身卖房子的可能性就不大,但也不是说绝对没有。至于房子质量出了问题,责任到底由谁来负还真搞不清楚,也很难搞清楚。”
2003年5月,包玉光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夫妻二人只好搬到朋友家借宿,“虽然这样做太麻烦别人了,但我们也不能整天担着风险生活啊!”包玉光说。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的马祖国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如果房子质量确实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并无法修复到合格标准,消费者有权要求房地产公司退房;如果可以修复到合格标准,则应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维修。
很多消费者认为,老百姓在选择新房时一定要先看看房地产公司的诚信度,不然,一旦出了问题只能自己受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