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法院报》报道,10天的上诉期已过,流窜四省的系列抢劫、杀人、强奸案案犯杨新海并未向法院提出上诉。
1999年以来,杨新海流窜豫、皖、鲁、冀四省,疯狂作案26起,残杀无辜67人,强奸23人,伤10人。2月1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杀人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对杨新海数罪并罚,决定
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杨新海当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尽管如此,在10天的上诉期内,杨新海仍有上诉的权利。但据记者了解,截至前天晚上6点,杨新海并未向法院提出上诉。这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杨新海案核准后,如果不存在异议,将会下达执行死刑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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