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学期开学,宁波为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健康权送上新的保护伞。这就是不久前刚刚生效的《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该《条例》规定,学校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
在我国,长期以来,学校校园安全往往被局限在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不受意外事件的伤害和不法行为的侵害上,让未成年学生投身抗灾抢险、绝地营救或与侵害他人的暴力犯罪作斗争不但不在此列,反被当做见义勇为的美德大加提倡和鼓励。结果不断催生出一个个小烈士、小残疾人。据了解,在宁波,2000年和2001年就分别有90名和87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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