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消息,广东省考试中心招考部有关负责人前天证实:在广东省考试中心本月初公布的《关于做好2004年普通高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中,销去了考生档案中《高中毕业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这项入档资料,也就是说,已实施20年的考生父母“过错”要入学生档案的做法,在广东已明确取消了。
已被取消的广东省
《高中毕业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父母或抚养人、学生主要社会关系有无因重大问题被判刑;并注明时间、地点、原因及刑满释放后的表现;被调查人(考生父母等)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等。
广东省人大代表、华南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袁古洁说,这项规定是特定历史的产物。她说,从某种意义上看,学生家庭情况属个人隐私,不是正常情况的了解,都是没必要的。孩子与父母等犯罪没有任何关系。学生能不能录取,不能以家庭背景作为依据。
记者随后致电教育部招生处。一位杨姓的人士称,这项规定事实上在淡化;是不是取消,也要有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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