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我们不叫‘禁讨区’,而是叫‘重点管理区域’。”昨天,记者从广州市有关部门获悉,由广州市法制办牵头的几个相关部门经过几天的磋商,已经提出针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有关办法草案,初定了广州市的“重点管理区域”,并已经呈报给广州市政府审批,并将在本月中旬发布。
据了解,目前初定的重点管理区域主要设置在北京路、上下九、天河城等繁华路段,市内主要交通要道,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党政机关部门周边地区等地带,“可以说所涉及的区域范围还是比较大的。”参与草案拟订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重点管理区域范围内不允许乞讨,公安或城管人员应先以劝导的方式让区域内的流浪乞讨人员离开,并告知其救助站的地址和电话。如果该流浪乞讨人员拒不听劝,则将采取驱赶的措施。
重点管理区域禁讨是否会导致其他地区流浪乞讨人员骤增?“我们重点打击是幕后操纵团伙。”该负责人表示,如果乞讨以赚钱为目的,只有在繁华地带才能赚得多,在偏僻地方是很难“混饭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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