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植物检疫代表团和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代表团10日在这里签署了中越双方出入境植物检验检疫合作谅解备忘录。
备忘录主要内容包括:越南确认广西出口水稻种子的安全性,不再对进口广西杂交水稻种子提出特殊的检疫要求;双方同意加强对输出对方国家的水果及其他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不符合对方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农产品输出对方国家;对从对方国家输入的植物及其产品检出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要及时向对方通报,共同商讨妥善的解决办法;双方同意互派检验检疫人员驻对方国家,就将要输入到各自国家的水果开展产地预检或装运前的检验检疫。
专家指出,这一备忘录的签订标志着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中,中越双方在携手发展、确保大宗农产品和植物出入境安全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代表团团长阮光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双方本着公开、平等的原则对植物进出口检验检疫进行了协商后签订的备忘录对于提高通关效率,加强植物安全防疫,具有重要意义。
中方代表团团长夏红民说:“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加快,以大宗农产品和动植物为主的贸易将在中越之间迅速发展,与越南方面共同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不仅解决了中越贸易中面临的问题,而且有助于与越南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检验检疫动态交流体系,共同提高防范动植物重大疫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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