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2月12日《新华每日电讯》的头条新闻《今年起,浙江农民种粮不缴税》,欣喜异常;高兴之余,因为此文。
新闻中报道说,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04年起,对全省各地在农业计税土地上种植粮食和油菜的收入免征农业税。据测算,仅此一项,全省农民将减轻负担3亿元以上。
这是一项莫大的德政。我们知道,我国眼下的农民,从总体上来说,收入偏低,而种粮的农民,则收入更低。我们要避免两极分化的发展,我们要社会安定,关心农民,稳定农村,乃是重中之重。对于城市中的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我们可以通过低保的发展,逐步解决;但是,农村中的弱势群体,解决起来实更困难,某些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常常会被一些人为因素消解得较少效益。而全免农业税的做法,则是一项从根子上解决问题的措施;而且,正因为是全免,也就避免了那些人为的消解渠道。
从历史上来说,我国汉代的文景之治中,汉文帝曾经全免一切农业税十三年,这个做法,使当时社会上作为弱势群体的农业人口,彻底富足并安定起来;同时,农业人口的富足,又极大地提高了全社会的购买力,反过来又推动了全社会的进一步的富足与安定,从而使这项明智的方针政策的实践效果,成为文景之治的经济基础。
安定低收入群体,一向是比较负责任的政府所关心的重大题目。但是,免去农业税,说来容易,做起来并不易。这是因为,免税所需要的费用,总要有一个来源。文景之治中,之所以能够全免农业税,是因为当时的大思想家晁错,提出了一个“入粟拜爵”的方案,具体而言,就是业农的富人出一定的粮食给国家,国家就可以给以封爵的荣誉。汉代的爵位与官职,是分开的,拜爵以后,社会地位提高了,但并不能马上做官,做官还得另外选拔,所以,这个措施不致产生卖官的副作用,但是,“入粟拜爵”所得的这笔费用,却可以使政府用来全免十三年农业税。所以,古来历史上,都认为“文景之治”中的这一做法,是一项难以企及的大手笔。
浙江省全免种粮户农业税所需的费用,新闻中没有说其来源。但是,参考了新华社过去的报道,我们却可以作些推断,浙江省在发展民营企业方面,一向是处于领先地位,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了,总的税收多了,省里也从中增加了收入,这就为全免农业税提供了条件。
我相信,一切有见识的省、市领导人,必将从浙江省的做法中,学到东西。浙江省的做法,作为春天的第一只燕子,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必将在全国有步骤的推广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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