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一名叫孙映东的职业打假人以销售的物品有欺诈行为,将泉州7家药店、超市推上被告席。日前,泉州市鲤城区法院对其中的两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孙映东的诉讼请求,另两起诉讼在庭前达成和解意见,孙映东撤诉。而在该市丰泽法院受理的3起诉讼中,一起庭下和解,两起在庭审后撤诉。
孙映东起诉称,去年11月中上旬,他分别在泉州市医药分公司涂门医药商店、泉州市东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真实惠超市等7家药店、超市购买了保健类等药品,在使用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后来,他查询相关资料,认定所购商品是仅有食品类批号,但这些商家将其冒充保健食品出售给他,已对他构成欺诈。他要求7家药店、超市退还货款,并在《福建日报》等媒体显要位置公开向广大消费者说明真相,赔礼道歉。
据了解,这是职业打假人首次在泉州亮相。孙告诉记者,此次在福建打假,之所以采用司法诉讼的方式,而没有投诉到消委会,主要是希望能引起商家的重视。
就孙提出的“假药”诉讼,记者采访了部分商家。他们表示,当初,他们并不知道是职业打假人向他们“挑战”,他们对自己的进货渠道有信心,手续齐全。
鲤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映东向被告购买商品,双方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孙对被告出售的商品是经合法手续批准生产销售的食品及产品质量不持异议,他认为被告以只取得普通食品批号冒充保健食品出售,属以假充真的欺诈行为。但是,孙既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有伪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标志等假冒保健食品的行为,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所购产品未达到其包装上注明的作用或不符合其产品说明表明的质量状况,并且没有证据表明原告食用产品后受到任何损害。因此,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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