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北京市约有4万对夫妻到本市法院和民政部门离婚,其中到法院申请离婚的3万多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接近1万对。这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民政局向本报独家透露的统计数字。
在北京,能为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的只有人民法院和民政部门。200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离婚案件30837件。这些新受理
的离婚案件绝大多数由基层法院在48小时内审结,且绝大多数调解结案,绝大多数适用简易程序。与此同时,2003年,本市各级民政部门共为9000多对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在本市各区县中,去年离婚人数最多的是海淀区和朝阳区,这是由于两个区的人口基数大造成的。
与2002年相比,去年到本市各级法院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减少了近2000对,到本市各级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则增加了近2000对。这主要是因为新《婚姻法》和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民政部门简化了离婚手续,吸引了一些离婚当事人。
与此同时,去年,全市共有9万多对新人到本市各级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与9万对新人相比,4万对离婚的夫妻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如何看待居高不下的离婚案件?专家认为,一方面它体现人们的婚姻观念有了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讲究婚姻的质量,“合得来就在一起、合不来就分手”的婚姻理念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另一方面,它也反映了一些离婚当事人对待婚姻不够严肃,他们往往从一己之利出发,不考虑因自己离婚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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