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迫切需要得到关心和资助。《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到2007年,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
难而失学。
计划指出,要建立和健全助学制度,扶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继续设立中小学助学金,重点放在中西部农村地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扩大免费发放教科书的范围,逐步免除杂费,为寄宿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
计划说,要通过给学校划拨少量土地或提供劳动实践场所,帮助学生勤工助学并改善生活;广泛动员和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捐资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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