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呼和浩特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将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检察日报的报道,这是目前中国有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第16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内蒙古自治区的首部预防法规。
该《条例》共分五章22条,设总则、预防责任、监督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规定了检察机关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指导、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