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两条关于医生的消息值得人们关注,一条是医生能不能“走穴”。12月13日,国家卫生部人事司司长王环增在解析明年工作的热点问题时透露,从明年起,医院的医生将可以名正言顺地应聘于不同的医院,挣多份工资,也就是说,医生将成为自由职业者,专家“走穴”、“赶场子”将不再是偷偷摸摸暗中行事了。(12月16日《信息日报》)。另一条消息是12月22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披露,北京市酒仙桥医院重复使用本是一次性使用的导管(重复使称“二号管”)。这种导管是用于治疗冠心病心脏介入手术,由于这些导管是直接用在人的血管里和心脏部位,为了避免交叉感染,所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这些导管的使用必须是一次性的,严禁再次使用。该医院医生为什么要重复使用这种一次性导管呢?原因是导管价格高,有的一根将近两万元,第一次使用时患者已经支付了费用,第二次使用可以再次收费,并可顶替一号管,将医院仓库中领出来的一号管贩卖到医院外面牟取暴利。
这两条消息表面看来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但世事纷纭,人心叵测,有些事情也难以预料。假如有一家医院将一号管卖给了“走穴”医生呢?岂不为销赃开了方便之门!假如医生在本人供职的医院做手术用的是“二号管”,而将一号管用在“走穴”中呢?或者是在马不停蹄的“走穴”中将“二号管”变成“三号管”、“四号管”呢?如此一想麻烦就来了,患者就要遭殃了。
医生“走穴”与艺人“走穴”其实是一回事,就是哪里有钱赚、哪里赚得钱更多就往那里跑,既然是“走穴”,医生自然也不会有时间留守在他“走穴”的某家医院,手术一完就得掉头走人,又到其他地方赚大钱去了,术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还得医院自己做,一旦病人出现意外,能不能及时找到作为自由职业者的“走穴”医生也很难说。假如出了医疗事故,或是患者在医疗器械上遭了不测,那么,花了高额医疗材料费之后,还要支付高额的医疗鉴定费,患者岂不雪上加霜?
自由职业者,我的理解是凭借自己对某一行业较深的造诣,不断地调整自己的价值取向,寻求最佳发展契机。医生也不例外。作为自由职业者的医生,他对自己目标的选择既可以是软硬件一流的医院,也可以是收入较高的医院,还可以在政策允许下自己开业,或者是在另一家医院兼职。但我以为,作为自由职业者的医生与作为“走穴”的医生不能相提并论,作为自由职业者的医生只是允许其兼职,不论在哪家医院在几家医院,都有合同约定;而作为“走穴”的医生,却是信马由缰,今天在南方明天可能在北方,今天在东部明天可能在西部,“走穴”其实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或者叫“不见鬼子不挂弦”。同时,作为自由职业者的医生也不能与其他自由职业者混为一谈,他不像自由撰稿人,写不好媒体不发就得了;也不像艺人,演不好无非是票房低而已,而是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健康,稍有不慎就会让患者掉进万劫不覆的深渊。事实表明这不是多虑,有消息说,一些医生忙于“走穴”,自己业内的工作做得三心二意,严重影响了医院的声誉。这种把本人供职医院的职责当成副业,而把“走穴”赚钱当成主业的做法与自由职业者、与医生应有职业道德是相悖的。
既然国家卫生部的官员说了,看来医生成为自由职业者已经是无可挽回,名正言顺地“走穴”也将成为事实。但我以为当事部门要保持头脑清醒,医生成为自由职业者只要上面一句话下面就会闻风而动,就会成为热潮,而要有效地管理表面看来是自由职业者实则关系到人们健康的医生职业,却不是那么容易,如果先放后治就难了。殊不见,太多的“先斩后奏”的事实告诉我们,一个新型职业的兴起,首先还是要规范在“摇篮”之中,到了积重难返再来清理整顿就悔之晚矣,倒霉的不仅仅病患者,甚至还有政府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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