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历史风貌建筑的管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城市资源,从现在起,天津市暂停市内六区541处直管公产历史风貌建筑产权交易,并严格控制使用置换权。
据天津市保护风貌建筑办公室主任徐连和介绍,历史风貌建筑是指具有50年以上建筑历史,其建筑样式、结构、工艺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价值;能反映天津建筑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特点;具有异国建筑风格特点;著名建筑师的代表性作品;天津的标志性建筑;在我国、天津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名人故居及其它具有特殊意义的历史风貌建筑。
徐连和说,办理直管公产历史风貌建筑使用权置换,必须经天津市风貌办同意。凡未按规定办理的,将追究产权管理单位领导和承办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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