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8日电
国土资源部28日就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各地未雨绸缪,抓紧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努力把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寿嘉华在2004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电视电话会议上说,今年的汛期即将到来,在我国南方
地区,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与降雨等气象因素密切相关。这些地区的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收集汛期降雨趋势预测等相关资料,组织技术力量,结合各自地区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预测。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要注意近年来由于各种基本建设活动强度加大,各类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呈急剧上升的趋势,认真收集相关资料,组织专家,综合分析研究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范围、发生时间等规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寿嘉华指出,要抓紧编制和公布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年度防治方案。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抓紧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治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汛前这一段时间,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辖区内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隐患点,要及时安排监测预警等防灾措施。要加强对群测群防体系的指导,努力提高群测群防体系的防灾水平。对已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导基层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同时要利用检查、巡查、调查等时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防灾责任人、群众义务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进行识灾、报灾、避灾等相关知识培训,努力提高群测群防体系的防灾水平。
寿嘉华要求,要加强对各类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控,切实减少此类灾害的发生。汛前这一段时期,各类基础建设工程活动强度较大,要加强对各类人为活动特别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种工程建设活动的监控,严防各类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会同建设、铁道、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尽最大努力减少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同时,继续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尽快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努力提高我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的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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