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处级领导上任,必须实行廉政承诺”。这是近日达州市纪委作出的决定。据了解,此举在全省尚无先例。
据达州市纪委党风室主任李义明介绍,该市纪委规定,从今年起,凡新提拔、异地(异单位)交流、换届连任的县处级领导干部,都要按《廉政准则》、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和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的规定,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作出廉政承诺,并签订廉政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