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了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河南省政府决定,2004年全省农业税税率由2002年核定的7%下调到4%,降低3个百分点。降低农业税税率和粮食直补资金抵顶农业税后,全省农民的农业税负担总体上比去年减轻65.4%。
据介绍,2002年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河南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全面取消了专门面向农民的各种收费、集资和政府性基金,农民负担由改革前的101亿元减少到51.21亿元。这次农业税税率一次性降低3个百分点,全省应征农业税正税及附加总额又从51.21亿元减少到29.28亿元,比2002年减少了21.93亿元。加上今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11.6亿元,全省农民可直接得到实惠33.53亿元。这相当于在2002年农民总体减负37.7%的基础上,又减负近三分之二。
据河南省财政厅厅长赵江涛介绍,河南省这次降低农业税税率后,全省平均每亩土地的农业税只有20元左右。
为进一步促进农民减负增收,河南省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一是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全面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二是实施大型农机具补贴;三是对优质小麦、玉米等良种实施补贴;四是今年全面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五是村内“一事一议”筹资政策要慎重出台,要在全省政策出台和农业税征收任务完成后进行,严禁将“一事一议”变成固定收费。(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