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予以每项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凡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予以每项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这是广东省政府对中国专利奖评选中获奖者开出的“价码”。
5月14日,广东省召开奖励大会兑现承诺,表彰了
深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等一批第八届中国专利奖金奖、优秀奖得主。
近年广东省各级政府一直把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提高企业和地方经济的核心竞争力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举办的第八届中国专利奖评选中,广东一举夺得中国专利金奖1项,中国专利优秀奖10项,创历史最好成绩。
深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是本次奖励的最大赢家,凭借“GSM基站单载频分集接收机”获得1项金奖和2项优秀奖,共获奖金200万元。中兴公司知识产权经理王海波说,截至去年底,公司已累计完成国内专利申请1600多项,其中近90%为发明专利,公司每年用于奖励专利工作的资金都达几百万元。他表示,这次获奖是对公司重视专利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极大鼓励,将会为公司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发挥积极作用。
2003年底,经广东省政府同意,省知识产权局制定并发布了《广东省重奖中国专利奖获奖企事业单位实施办法》。《办法》规定,省政府重奖每届获得中国专利奖的广东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金奖、优秀奖分别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万元和50万元。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还规定,获得奖励的企事业单位,应将奖励资金按不少于30%的比例奖励获奖项目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按不少于20%的比例奖励对该项目专利技术实施作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余奖励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发展本单位的专利事业,不得挪作他用;对未按要求使用奖励资金的,收回奖金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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