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缺机关、勿缺基层”,这是公安部近日出台的一个旨在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的意见作出的规定。意见明确提出,要下大力有效解决派出所警力紧张和警务保障方面存在的困难。
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宁缺机关、勿缺基层的原则,大力精简机关,充实派出所警力,经过4年的努力,达到城区派出所每所不少于20人,建制镇派出所每所不少于10人,建制乡派出所每所不少于5人。建立健全派出所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派出所的办公、业务、办案等经费支出。2004年年底前统一派出所的外在标识,改善派出所的形象。加强派出所装备建设,2005年年底前配齐执法工作所必需的武器警械、防护器材、交通工具、通信设备等装备。实施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工程,合理使用中央专项国债资金,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2005年年底前解决中西部地区部分派出所无房办公和危旧房改造的问题,2006年年底前全部解决派出所无办公用房问题。
意见提出,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派出所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各警种都要关心支持派出所工作,治安、户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对派出所工作综合指导的职能作用。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派出所民警,建立与派出所工作性质、特点相适应的民警福利待遇制度,提高派出所民警的岗位津贴。对于扎根基层辛勤耕耘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对工作出色的派出所所长、民警要大胆提拔任用,对于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工作长期落后的派出所,要及时调整派出所领导班子,形成奖优罚劣、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的良好氛围,推动派出所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进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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