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农村税费改革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农业局和民政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针对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减免农业税政策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包括,符合减免农业税条件的及年人均纯收入在865元以下的农户的确认等问题要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确保减免农业税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西安市继去年在全省率先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之后,今年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减免农业税改革。具体内容包括:城三区农业税实行零税率;其它涉农10个区县统一降低农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按降点后农业税正税的20%征收,经济条件好的区县经区县政府研究可多降或全免;单位、农场农业税税率由5%降到4%,不征收农业税附加;对年人均纯收入865元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额免征农业税。
按照西安市农村税费改革专题会议要求,各级农业、民政和扶贫部门负责落实、确认全市除城三区以外的涉农区县范围内符合免征农业税农户的具体户数、人口和户主名单。为了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减免农业税实行公示制度。农业、民政和扶贫部门对年人均纯收入在865元以下的农户的确认和各乡镇农业税征收部门按新的政策改革后的农业税及其附加征收任务落实到户的情况,都要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得到农民签字(盖章)认可后,再将农业税纳税或减免通知下达到农户。
通知要求,各区县税改办、农业税征收部门要根据确定的农户名单,迅速组织测算、调整、制定农业税减免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5月底以前上报市税改办审批,同时报省税改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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