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2004年5月24日)
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的日期及会议议程草案。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定于2004年5月2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会期两天。
旁 听议题安排如下:
一、5月26日上午9:00
1、通过会议议程
2、审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草案修改稿)》
3、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电信通信条例》等四项地方性法规的议案
4、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停止执行相关规定的建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关于北京市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的报告》
5、听取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
6、听取市人民政府《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
二、5月26日下午2:30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执法检查的报告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工作委员会执法检查的报告
本市公民在见到本公告后,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到建国门南大街6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预约,也可电话预约,并于当日会前半小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登记,凭身份证领取旁听证,参加旁听。
预约电话:65291818(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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