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驾车新手吴健由于驾车过快在一次事故中将人撞死,警方经过一个月的调查对这起交通事故作出认定并要刑事拘留他时,却发现吴健在拘留前一天驾车已被撞死。
年仅21岁的吴健是2003年10月24日取得驾驶执照的。今年3月30日中午,吴健驾驶一辆面包车行驶到包头市东河区二宫十字路口时,与一名50多岁骑自行车的男子相撞,这名男子当场被撞成重伤,经抢救无效三天后死亡。事发后,包头市交警吊销了吴健的驾驶执照,给其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随即对事故责任展开调查和认定。5月4日,交警对这起交通事故作出认定:吴健承担主要责任,在当天传讯并刑拘吴健之时,万万没想到的是,5月3日吴健驾车在五原县境内与一辆大卡车相撞,吴健及其车上同伴均被撞死。
包头市东河区交警大队中队长施振华说,两起交通事故间隔仅一月有余,但不同结果令人深思。按照5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持有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不允许开车,而吴键仍驾车出行酿成惨剧。很多驾车新手对目前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不了解不学习,个人法制意识淡薄,甚至把撞死人不当回事,这为发生悲剧埋下祸根。其次当驾车新手酿成事故后,亲属不是对孩子批评教育,吸取教训,而是四处找人帮其脱身,纵容了孩子无所畏惧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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