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吉林、甘肃等好多个省区委书记以及省区委常委,就红包礼金、买官卖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向全省区做出公开承诺。社会各界对此反响热烈,有的叫好,有的质疑。对此,记者采访了制度反腐专家钟岩,钟认为:面对这一廉政公开承诺新形式,应给予更多的掌声。(见7月9日《中国青年报》) 中国的反腐运动经历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两个过程后开始走上制度反腐,上至国家政府,下到黎民百姓都在关注着这场反腐运动,正因如此,“廉政承诺”才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但是笔者以为,首先要明确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这种承诺是否具有可监督性。当笔者仔细解读了各地所做出的承诺后,却感觉这些承诺的可监督性值得商榷。 本次承诺既然是各省区委书记以及省区委常委向所在省区的老百姓做出的承诺。但是,无论是“红包礼金”还是“跑官要官”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隐蔽性”,这种行为往往是一对一的私下行为,一个官员是不是收取了“红包礼金”,是不是“跑官要官”光看承诺和表面的情况是根本无法判定的,要想制约这两种行为必须有一个有效的监管制度,如干部的财产透明和规范使用等等,如果把这些老百姓根本无从监督的承诺和科学健全的干部任用制度放在一起,老百姓似乎更关心的是如何让制度说了算,而不是让某个人、某些人说了算,因为这些才是彻底整治收取“红包礼金”和“跑官要官”等腐败现象的根本所在! 凡是敢于“打旗号”的人,除了“诈骗者”外,大都是领导的家属、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而这些人的能量是不可低估的,要有关部门“一概拒绝,严肃批评,并向省委办公厅报告”的要求让人觉得很难真正实施。笔者想起一个相声:一个唱京剧的改行卖西瓜,不知道如何卖,于是唱惯了花脸的他手拿菜刀,一个亮相,大喊一声:“都来吃呀!”结果所有人都被吓跑了。这人手里的刀就如同某些领导手里的权力,在权力出现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任何下级对上级、“外人”对“内人”的监督都是纸上谈兵。 我们因此可得出一条结论,那就是这些承诺除了承诺者可以监督自己外,他人是很难监督的了。自己的承诺靠自己监督,这种承诺势必要流于形式。笔者以为,老百姓需要官员的承诺,反腐斗争也需要领导们做出承诺,但关键在于,对百姓的承诺,一定要给予百姓监督的条件和权力,反腐承诺只有加上健全的反腐制度才能达到应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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