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执政党地位和国家权力的前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尼.雷日科夫,曾引用过一句名言——“权力应当成为一种负担。当它是负担时就会稳如泰山,而当权力变成一种乐趣时,那么一切也就完了。”努力使权力成为一种负担,而避免其成为一种乐趣,是每一个负责任的政党和政府必须认真对待的重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政治领域出现了三大趋势:民主在发展,监督在强化,依法治国在推进。这三大趋势背景下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如果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努力使权力成为一种负担。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反腐倡廉的过程,就是“不断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保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的过程。因此,我们立党、执政、力量的“本”、“基”、“源”,“说到底就是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执政者要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必须以民为本,必须取信于民。而政治上的公开承诺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举措。
公元前的200多年,刘邦曾以“约法三章”取信于民……
2000多年后的国共大决战前夜,毛泽东在《两个中国之命运》一文中庄重承诺,“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
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中,实践着“三个有利于”的承诺,使站起来的中国人民开始富起来了……
江泽民同志集全党的智慧,总结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种承诺……
胡锦涛同志牢记“两个务必”,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也是一种承诺……
当前,世界142个国家的宪法中,关于宣誓制度在97个国家的宪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我国还没有建立宣誓制度,中央和省级领导干部在监督和廉政方面公开承诺,反映出党和国家廉政建设的不断发展。
承诺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构件,也是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承诺之初给人以软约束的感觉,但是,随着制度建设的逐步跟进,就会成长为一种硬约束。想以承诺来开空头支票,就未必能如愿以偿。
作为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敢于就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出公开的政治承诺,既是一种责任激励,又是一种监督约束。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开承诺由上而下的逐步推行,将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新一届党中央在抗击“非典”斗争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政治承诺。胡锦涛总书记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班人,哪里疫情严重到哪里去,哪里困难出现在哪里。同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身体力行。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公开承诺接受全党和中央纪委的监督。
古人云,君子之德风也。正是党中央国务院认真践行自己的政治承诺,才使一股重民、爱民、亲民、为民、利民的清风从北京徐徐吹来。照亮着“农民工们”的企盼,弥补着“孙志刚们”的遗憾,鼓舞着“梁雨润们”的士气,震慑着“胡长清们”的贪婪……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世界社会主义出现严重曲折的沉痛教训证明,只有腐败能让我们亡党亡国。要防止腐败,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必须发展民主,强化监督,加强教育,健全制度。从国际反腐败的经验来看,有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需要从政治领导层到社会各阶层的公开、具体的廉政承诺。这样,有利于把把腐败控制在可能的最低限度。执政党和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的政治支持和公开承诺,有助于创造对反腐倡廉有利的氛围,从而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我以为,反腐败之所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就在于它在“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上的不可替代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开承诺,有利于使权力成为一种负担,有助于防止其蜕变为一种乐趣。
思想对行为有先导之功,承诺对结果有验证之用!继中央领导的公开承诺后,各省领导干部作出公开承诺无疑是一个值得赞许的行为!因为,毕竟不少省和大多数领导干部已经在认识、在行动,毕竟还有那么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尚未认识,也没有动作!
当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红包礼金”、“买官卖官”、“打旗号”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重症就得下猛药。这剂猛药不是运动的风暴,而是透明的制度。省级领导干部对这三个突出问题的公开承诺,是一年多年前表态接受监督的具体化。
公开承诺,只是开始,而绝不意味着结束。公开承诺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必须站在台上,挺直腰板,讲硬话,说实话。那些心里有鬼或心里发虚的人,也可能不得不上台硬着头作些虚假承诺。但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有的可能当场就会出现台上他讲,台下讲他的局面;有的则会在以后暴露出来。因为,纸从来是包不住火的,轻诺寡信迟早是要露馅的。
从公开承诺,到实践承诺,到兑现承诺,再到验证承诺。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教育的引导,监督的约束,制度的规范。反腐败的过程,其实质也就是改革制度、创新制度、建设制度的过程。
或许,在“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战略设计中,如何使权力成为一种负担,省级领导干部的公开承诺,就是最先需要布局的几步棋中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