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30日上午,北京秦城监狱。以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的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在狱中盼到了和辩护律师田元昊的再次会见,这一刻,离他收到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不到24小时。刘方仁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走上法庭的省委书记。
忏悔:我其实是个法盲
在一审法庭的最后陈述阶段,刘方仁悔罪:“原来我作为一个省委书记,以为什么都懂,但通过这次法庭审理我才发现,我其实是个法盲。我现在非常懊悔,曾经作为一个省委书记,我却不懂法。在民主法治国家,省委书记不懂法,这是很大的问题。不懂法,就抓不到点子上,不仅不利于省委书记本人的工作,更不利于全省人民。”
“如果省委书记懂法,有强烈的法治意识,对一个省的民主法制建设将有很大好处,我自己也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回想起来,我以前当省委书记,由于不懂法,不仅一些表态不严谨,甚至有些工作上的做法也存在严重不妥。”
一个细节是,在提到为什么身居高位还要犯罪时,刘方仁说,其实有些事情他真的不知道是犯罪,“如果知道是犯罪,我不会置省委书记这个重要职务而不顾”。
一位在法庭旁听的人士注意到,在法庭审判最后的陈述阶段,刘方仁已经顾不得“面子”和“形象”,情不自禁地号啕大哭起来。伴随着哭声,刘的眼泪淌了下来,滴在他维持面子的红色领带上。
幻想:下辈子一定学法律
据了解,刘方仁被关押期间,多次向中央写信,忏悔自己的罪行,并表示,尽管已经被“双开”,但如果有机会,还会努力学习,努力工作。
监狱方面每天给被关押人提供《人民日报》等报纸,在这里,刘方仁开始了真正的认真学习。
“我以前看报纸,看领导人的讲话,只是把它当作官样文章在浏览,完了就完了,不会认真去想,顶多就是将其中的一些话变成自己作报告时的一些套话,但现在不同了,我认真看过之后,才真正理解了法治对于一个国家的进步有多重要。”
“这次庭审让我见识了法律的威严和价值,同时也让我真正理解到,法律不仅对治理国家非常重要,而且对一个人的思想修养有重要意义,对官员能否依法行事,对预防犯罪,都有重要作用。如果早点受到这样的教育,也许我不至于到今天的地步。如果我还有下辈子的话,我一定选择学法律,去从事法律工作。”
“这是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北京一位官员深有感触地说:“每个领导干部在听到这段话之后,都需要认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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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明:刘方仁受贿677万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刘的主要犯罪事实是收受677万余元的贿赂。
1993年,刚刚由江西省委副书记、政协主席调任贵州省委书记的刘方仁在位于贵阳市北京路上的贵州饭店内的美发厅里认识了女理发师郑某某,此后,郑便“顺理成章”地成了刘的情妇。
作为一个房地产商人,郑某某的另一个情夫陈林看到了此事的价值,他通过郑在刘方仁处打通关节,在工程承包等方面多次获得了好处。
“投桃报李”之中,刘方仁收受了陈林所送的各类红包共计5万元现金和1.99万美元。
另一笔较大的贿赂来自贵州省军电建设集团总经理刘某某(女)。1996年初,刘某某请求刘方仁在贷款方面帮忙,刘一个电话,这位女老板就从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轻松地拿到了500万元贷款。
2000年初,刘某某和儿子廖某在贵阳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规划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但刘氏母子希望修改规划,使建筑面积由6万平方米增加到11万平方米,这样就可以大幅度提高利润。在刘方仁的关照下,刘某某修改规划的想法如愿以偿。为感谢刘方仁,刘某某母子先后数次交给刘方仁的家人149万元。
让刘方仁后来担心被杀头的犯罪金额,则是他伙同儿媳妇易某收受的一笔500万元的贿赂款。
2000年1月,贵阳市国资局拟议转让国企“世纪中天”的股权,尽管在众多参与角逐的公司中并没有“世纪兴业”的名字,但结局却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世纪兴业”居然最终胜出。
中纪委后来的调查表明,让“世纪兴业”获胜的原因就是“当时上面的一个电话”。原来,该公司的老板刘志远在向刘方仁的儿媳妇易某行贿500万元之后,顺利地得到了刘方仁的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