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名四岁幼童因患牙病被家长带到武汉大学口腔医院求医,由于小孩不听话,医生为此加收了60元的“不合作费”。昨日,患儿父亲张志刚拿着医生开具的收费单据,对此项收费提出质疑。
据张志刚介绍,6月19日和24日,他两次带儿子到武大口腔医院儿童门诊看牙齿。因为张嘴的时间较长,儿子几次在就诊中闭上嘴巴。事后,为儿子看牙病的陈医生竟两次向他开出了“不合作费”,一次收费为30元,共60元。
昨日,该医院儿童门诊科主任宋光泰和当事的陈医生称,“不合作费”是该院的一个收费项目,其名称为“对不合作患儿采取限制(强制)措施费”,每次30元。张先生儿子在治疗时,几个医务人员都架不住,经家长同意,他们采取了限制措施。事后,他们按规定收取了费用。
他们说,该收费项目是他们从北京医科大学引进的。
时评:诚信交易的前提
不独小孩子看牙医,打针的时候,理发的时候,甚至在幼儿园吃饭的时候,都难免出现哭闹不休。这是小孩子的天性使然,我相信绝大多数的成年人对此持包容心态。怎么办呢,不高兴也忍一忍吧,大人们有句话很经典:别和小孩子一般见识!
口腔医院的这几位牙医,为了给好动的、害怕的、调皮的各种小朋友治病,都付出了额外的劳动,也受到了委屈。委屈是委屈,有时候委屈是可以进行补偿的,比如收取这个“不合作费”,也说得过去。
问题是,收费可以,但请你在收费前,请白纸黑字地告诉你的服务对象,将会产生什么费用以及收费的标准,以便服务对象作出决定。尽管医生说已经口头告之,但面对消费者的质疑,这种口头提示,终究比不上明码实价的公示,让人无可辩驳。
收费的项目是否公开透明是个态度问题,事关交易的诚信。否则,事后补充的账单中,产生出“不合作费”,难免会让患者感到欠规范而“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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