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石门县、长沙市雨花区等地政府,从不同角度探索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改变过去由公安交警、交通、农机等几个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强化了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经验。22日,湖南在石门县召开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湖南将通过创建"百个交通安全示范乡镇",来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近几年,湖南每年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死亡的人数在3600人左右,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湖南现有280万名驾驶人、230万台机动车辆、8万多公里城乡道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些数字还会不断地上升,如果单靠公安交警、交通、安监、农机等职能部门来抓,会留下许多空档。
湖南石门县等地创造的社会化管理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些缺陷。石门已经初步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新机制,在强化职能部门管理的同时,通过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协调,来使各职能部门真正做到既分工明确,又步调一致,实现了"人车共管、交通安全共查、安全责任共担"的管控新办法。
2003年,石门县交通安全事故各项指数全面下降,今年春运还实现了"零死亡"。由于农村道路设施建设的滞后等原因,客运并未到达每个乡村,农用车违法载客屡禁不止。今年6月19日,石门县一辆农用车违法载人,因方向机故障引发一起死亡11人的特大农机事故。为此,石门县进一步完善了以乡村为主体的责任体系,每个乡镇专门配备2-3名干部抓安全,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县农用车进行清理,逐车逐人上户办证,以血的教训教育村民不坐农用车,杜绝农用车违法载人;与此同时还启动环乡短途客运,规范客运车辆、三轮摩托车载客营运,逐步解决农民出行难的实际问题。
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阳红光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验归纳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管理、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他认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从责任和机制上逐步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由‘部门化'走向社会化,不仅推动了长期困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突破性解决,而且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拓展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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