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西城区纪委宣布,北京市安达康医药有限公司、北京京卫国康医药有限公司和国药医药发展公司因向北京博爱医院、361医院和北京儿童医院行贿,被西城区工商分局查处。
近日,西城区不断发现有些公司以业务费、促销费、宣传费、科研协作费、临床劳务费等名义给付医疗单位或个人财物,实施商业贿赂。根据群众举报,西城区工商分局查处了3起商业贿赂行为。其中北京市安达康医药有限公司为保持与北京博爱医院、361医院等单位的供求关系,多次通过宴请、赠送礼品、组织免费郊游等方式争取交易机会,自2003年1月至12月份,以业务费名义向这些单位支出38万元,获得药品销售额278万元。北京京卫国康医药有限公司曾以科研协作费的名义,向北京儿童医院支付钱款0.8万元。国药医药发展公司以宣传促销的名义向北京儿童医院支出业务费20.3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西城区工商分局对上述3家企业进行了处罚,罚款共40余万元。这3家医药企业被锁入企业信用体系警示系统,3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3年内将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企业的股东。(朱鹰
高辉 李春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