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间有关部门透露,今年上半年梅州市反贪部门共依法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三十四件三十六人,其中处、科级官员十八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六百六十七万元人民币。
今年一至六月,梅州市反贪部门把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作为重中之重,对处级科级官员贪污受贿犯罪,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犯罪,金融、房地产、建筑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和产权交易等领域及环节的贪污受贿犯罪,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贪赃枉法犯罪,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和行贿受贿等犯罪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
据了解,在该市检察院所办案件三十四件三十六人全部为大要案,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一人,科局级干部十七人,其中移送审查起诉二十九件三十一人。
据悉,这些立查的较有影响的案件包括: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江庆辉受贿八点五万元案和兴宁市气象局局长李小平贪污六十七点一七万元案,蕉岭县科技局局长陈南昌受贿九万元案,大埔县纪委出纳员刘秀霞挪用公款一百零九点七万元用于六合彩赌博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