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一”,辽宁九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将“谢绝”超员。昨日,记者从辽宁省建设厅获悉,“十一”前,辽宁九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将进行全面“体检”。目前,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已奔赴各景区,通过现场分项打分的形式,严查景区内非法乱建、标志标牌不规范等情况。
据介绍,辽宁省已建立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共9处。按规定,风景名胜区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切景物和自然环境,必须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随意改变。在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的各项建设,都应与景观相协调,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在游人集中的游览区内,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以及休养、疗养机构。在珍贵景物周围和重要景点上,除必须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增建其他工程设施。
而风景名胜区的开发也必须根据规划,确定的游览接待容量,有计划地组织游览活动,不得无限制地超量接纳游览者。
针对目前个别风景名胜存在糟蹋资源,乱建宾馆、塑佛、建庙的现状,辽宁开展了此次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查处侵占土地、破坏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规范景区景点的标志标牌,健全管理机构和监管信息系统,加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预计检查工作将于“十一”之前全部结束。在此次综合整治工作中,各项指标都优秀的景区将有资格申报“全国风景名胜区优秀标志牌”和“全国风景名胜区十佳标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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