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9日消息:今天上午7时,包头空难遇难者林星亮的家属们将带着他的骨灰登上飞往家乡的飞机。林星亮的遗体是在27日下午3时多经过
DNA鉴定确认的,据说他的遗体相对来说比较完整。
昨天下午6时30分,在55位空难者中林星亮的遗体第一个被火化,因为他病卧在床的老父亲,在惊悉儿子的噩耗后,无法接受沉重打击,于27日中午1时许病情恶化溘然离世。包头温州商会出面与空难抢险指挥中心协商,特批将林星亮的遗体提前火化,以便家属早日登上奔丧之路。吴友明的遗体也将很快被火化。
林星亮、吴友明的家属都获得了东方航空公司的21.1万元赔偿金。根据有关规定,东航向“11·21”空难每位遇难乘客赔偿21.1万元人民币(不包括航意险),其中包括死亡赔偿费、丧葬费、交通食宿补助等。根据1996
年国家民航总局颁布的第49号令,旅客托运行李每位最高赔偿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旅客自理及随身行李每位最高赔偿限额为2000
元人民币。本次空难的行李赔偿金额将在上述基础上分别上浮100%,即分别增加到2000元人民币和4000元人民币。再加上抚慰金等,
“11·21”空难每位遇难乘客的赔偿标准总共为 21.1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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