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动执法人员12.6万多人次,检查矿山企业5万余家,关停、取缔16413家,查处77名相关责任人——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安全监管局6日公布全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时表示,此次检查行动虽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问题,遏止了局部地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的趋势,但我国矿山生态环保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据了解,自今年5月开始,环保总局等三部门首次联合开展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云南、广西、吉林等矿山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了督查。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矿山开采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十分严重,大型矿山生态恢复困难重重,小型矿山乱采滥挖破坏生态现象普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薄弱。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许多地区,“拿走资源、留下污染”的矿山开采,大面积破坏植被、污染河流并造成水土流失和泥石流隐患。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目前存在四大问题。一是有些地方政府不重视矿山生态保护,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重资源开发,轻生态保护,重项目审批,轻环境监管,对环境管理、环保执法行政干预的现象较为严重。二是矿山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不到位,各地监管水平很不平衡。三是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能力薄弱,目前全国3063个环境监察机构,每个执法机构平均只有1.4辆执法车。四是矿山生态环境历史欠账较多,治理资金严重缺乏。
为解决矿山生态环保的难题,有关环保部门将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严格矿山开采准入制度;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明确矿区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多渠道投资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资源忧患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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