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种迹象表明,1月10日,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召开前后,一个围剿腐败的高压态势已初步形成,中国的反腐败斗争进入了体系反腐的新阶段。
严惩权力寻租
从去年12月2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纪委今年的工作部署来看,严厉惩治腐败的态势将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其重点就是进一步加大查处大要案的力度,严厉惩处各类权力寻租行为。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直有增无减。中央纪委、监察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继2003年严肃查处了十余名省部级领导干部以后,2004年又查处了一批省部级干部,其中有省委书记、省长、省委组织部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等高官。各级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严肃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真正做到了对腐败分子决不手软,无论职务高低,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在党纪、国法和政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得到了切实的贯彻执行。
加大惩处“祸民者”
公报表明,2005年,中央纪委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加大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力度。其着力点主要是四个方面:
一是着力控制建设用地,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二是建立和完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规章制度。三是全面实行全国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办法,规范高等院校收费行为,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四是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切实维护疾病患者的利益。
“五不准”进公报
在2004年11月22日召开的全国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吴官正同志在讲话中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了十分严格的要求。他强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端正党风的关键。
吴官正同志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务必做到:第一,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第二,不准“跑官要官”。第三,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第四,不许参与赌博。第五,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在中央纪委今年的工作部署中,再次重申了上述“五不准”的要求。据悉,中央纪委法规室正在根据这些要求制定相关纪律规定。可见,党中央及中央纪委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越来越严格,随着相关配套制度规定的制定和颁布实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必将得到全面改善。
制度防腐依法治腐
依照这样的力度和速度抓落实,可以预期,《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所提出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要求和中央纪委作出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规划》,一定能够如期实现。
依法治腐,是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成功经验,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逐步形成的共识和思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惩治腐败,主要的办法是搞群众运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确立了不用政治运动的办法解决干部中存在的问题的原则。邓小平同志在1980年8月18日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让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在继承和发展邓小平同志上述思想的基础上,逐步确立了依靠制度建设防治腐败的思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真抓实干,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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