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月14日《新京报》报道,2005年春运期间,铁路客运票价仍与往年一样上浮。
自2002年铁路票价听证会之后,有关部门没有再就票价上浮举行过听证会。近日,铁道部有关官员表示,不存在每一年春运都要专门进行一次价格听证会。
俺是铁老大,俺说了算!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春运铁路客运票价的价格听证由得了你铁道部门说一不二吗?我们翻翻《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看看怎么样?其第三条规定,实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项目是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定价权限确定并公布听证目录。列入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应当实行听证。
制定听证目录以外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实行听证。再看看第十五条规定,在无申请人的情况下,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有权制定价格的其他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范围内价格的,应当依据定价权限,参照本章有关规定提出定价方案,并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
铁路部门翻出个“2002年铁路票价听证会的版本”作为“一生受益”的“法则”,进而出言“不存在每一年春运进行一次价格听证会”,他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2003年、2004年的票价上浮均沿用了2002年的听证结果,2005年,他们同样打着如意算盘。其实,铁路部门的“怀旧”情结根深蒂固。目前铁路部门进行事故赔偿的依据是国务院1979年印发的178号文件《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只象征性地赔偿,差不多是“撞了白撞”。这次,铁路部门发言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作为全国最高级别的价格主管部门,是否应该对此事件保持沉默呢?
就这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赋予的权力与责任——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铁路部门在是否需要听证问题上没有决定权,他们也不会主动申请听证的,但国家发改委不能失语,更不能任由铁路部门说了算。
今年春运马上就要开始了,价格问题关乎民生,赶快让“怀旧”者、失语者都走进听证会,听听各方代表是怎么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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